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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街道党工委工作职责及服务承诺作者:来源:添加时间:2021-03-01

海勃湾区海北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9〕22号)和区委、政府印发的《海勃湾区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海勃湾区海北街道办事处是海勃湾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为正科级。

第三条  海勃湾区海北街道办事处党政机构主要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纪工委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包括会议、文书、机要、保密、档案、法制、三务公开、信息化、后勤保障、资产管理;承担人大工委办公室工作,联系辖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务等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联系辖区各级党代表;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工会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残联、红十字会、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以及医疗保障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协助开展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农牧林水工作。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包括采购档案、工程档案整理;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负责滨河街道综合执法平台的指挥、调度、管理等职责。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街道法制建设工作(司法所);负责社会管理和网格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  海勃湾区海北街道办事处核定行政编制1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8名(4正4副),其中:党工委书记兼任人民武装部政治教导员1名,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1名,人大工委主任1名;党工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1名,纪工委书记兼监察办公室主任1名,组织委员1名,办事处副主任3名(其中1名兼人民武装部部长)。宣传、统战、群团等其他方面的工作,由领导班子成员以专职或兼职的方式分管。

党政机构办公室主任可由街道副职兼任,也可由其他行政编制人员担任。关于人大工委、纪工委、司法所的职责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条  海勃湾区海北街道办事处事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海勃湾区海北街道办事处设置1个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海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9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

海勃湾区海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

2.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

3.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4.负责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

5.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6.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

7.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8.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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