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作者:来源:添加时间:2022-11-25
按照《海党组发〔2018〕19号——海勃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法》的规定,我街道工委第四季度共收缴海北街道机关党支部及各社区党委上缴党员党费39535元,以现金形式存入我街道党费专户(户名: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街道办事处,账号:1505017266410000033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新华西街支行)。明细附后:
1. 和平东社区党员党费1637元;
2. 青山社区党员党费1963.5元;
3. 佳苑社区党员党费2425.3元;
4. 东山北社区党员党费12051.5元(经办人:徐敏);
5. 狮城社区党员党费1206元;
6. 黄河社区党员党费11698.3元;
7. 东环路社区党员党费5315.9元;
8. 长青东社区党员党费1747元;
9. 海北街道机关党支部党员党费1490.5元。
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