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作者:来源:添加时间:2022-06-16
按照《海党组发〔2018〕19号——海勃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法》的规定,我街道工委第二季度共收缴海北街道机关党支部及各社区党委上缴党员党费40104.2元,以现金形式存入我街道党费专户(户名: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大街街道办事处,账号:1505017266410000033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新华西街支行)。明细附后:
1. 和平东社区党员党费4780.5元(经办人:朱琳);
2. 青山社区党员党费7355.7元;
3. 佳苑社区党员党费3388.7元;
4. 东山北社区党员党费2985.2元(经办人:徐敏);
5. 狮城社区党员党费2889元;
6. 黄河社区党员党费8174.6元;
7. 东环路社区党员党费2579.5元;
8. 长青东社区党员党费6428元;
9. 海北街道机关党支部党员党费1523元。
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