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街道办事处会议工作制度作者:来源:添加时间:2022-07-04
为规范海北街道办事处会议管理,充分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推动工作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效率,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海北街道办事处实行领导班子办公会、书记专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全体人员会议等会议制度,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须经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条 领导班子办公会是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由书记召集和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召开时间由书记根据需要决定。议题由各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或由“五办一中心”和各社区提出书面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呈报书记审定。根据会议的议题和内容,由书记确定列席人员。
领导班子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有关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讨论贯彻执行职责范围内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审议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分析研究需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情况、重要文件、重要阶段性工作情况的意见和措施;讨论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研究其他需要由领导班子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 书记专题会议由书记或者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和有关人员参加,议题由书记审定,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书记专题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上级有关政策研究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审议年度工作安排;研究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要政策研究、调研和文稿等任务;听取重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其他需要由书记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书记专题会议不得代替领导班子办公会作出决策。
第四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书记或委托其他班子成员召集并主持。
理论学习中心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交流学习研讨心得,其他需要传达、学习、通报的内容。
第五条 全体人员会议由书记或委托其他班子成员召集并主持,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社区两位成员参加。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全体人员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总结部署阶段工作;通报街道办事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宣布领导班子办公会、书记专题会议有关决定事项;讨论其他需要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六条 领导班子办公会、书记专题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议决事项,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人员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及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